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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放宽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提高补贴标准

栏目:房产丨时间:04-10丨来源:新京报丨作者:luheng

新京报快讯 今日(4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放宽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提高补贴标准,进一步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征求意见稿提出,调整市场租房补贴收入申请条件,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调整为不高于4200元。家庭住房和资产条件保持不变,即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且在本市生活;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同时,拟大幅度提高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分为六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考虑北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根据保障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水平,分六档确定。

除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外的其他区,2人及以下户最高补贴标准2500元,最低补贴标准1000元;3人及以上户最高补贴标准3500元,最低补贴标准1200元。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四区市场租金水平较低,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按全市标准的60%确定。

图表/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安居北京”

此外,意见稿提出,加大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市场租房补贴力度。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或患重大疾病人员以及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的,依申请可提高一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鼓励核心区家庭承租中心城区以外房源。东城区和西城区家庭租赁城六区以外的房源,且房屋租赁合同依本市规定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可提高两档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第一档补贴标准。家庭租赁房源变动的,补贴标准须按本通知规定重新核定。上述家庭提高后的租房补贴标准不超过本市确定的最高补贴标准。

征求意见稿表示,政策实施后,北京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定期开展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的资格复核和动态监管,重点对家庭人口变化、实际租住情况等进行核实,防范骗租骗补行为发生。


    2020-04-10 14:23 发布 丨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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