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获刑3年半 被取消落户上海资格
图为事发时车辆内监控录像。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供图
上海抢夺方向盘并引发事故女子获刑3年半 已被取消落户资格
中新网上海6月12日电 (李姝徵 王治国)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悲剧仍记忆犹新。2018年12月,四川籍女子梁某某在上海浦东乘坐公交车时,因错过下车时机与司机发生争吵,后抢夺方向盘,造成公交车失控,与路边车辆相撞。
12日上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梁某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图为当日庭审现场。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供图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4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梁某某乘坐由上海浦东新区金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的783路公交车,当行驶至张杨路居家桥路站点时,因错过下车时机,梁某某要求公交车驾驶员王师傅停车开门,双方发生争吵。后王师傅两次打开车门,被告人梁某某均未下车。当王师傅再次关闭车门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被告人梁某某强行拉拽方向盘,致使行驶中的公交车失控,撞击同向车道上等候信号灯的上海东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鉴定,公交车物损价值人民币608元,电力工程车物损价值人民币3138元。经查证,案发时公交车上实际载客共计12人,事故中无人受伤。
事发后,被告人梁某某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但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梁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其家属对上海浦东新区金高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上海东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某强行拉拽正在行驶中公共汽车的方向盘,严重干扰公共汽车驾驶人员的正常驾驶行为,致使行驶中的公共汽车失控并发生交通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
在最后陈述阶段,梁某某泣不成声,表示“自己文化程度有限,不懂法,造成家庭和社会的影响,很后悔。希望法庭给我一个依法从轻的机会,让我早些回归社会、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