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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套取住房公积金涉案2800余万 称有人吹捧才舒心

栏目:新闻丨时间:06-26丨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丨作者:luheng

  “打假”人变成造假人

  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2年4个月时间,违规造假帮助279人套取住房公积金301笔,涉及资金2800余万元,从中收取“手续费”300余万元,个人非法获利150余万元。如此算来,每月流入腰包里的钱就超过5.38万元。

  该案中的“主角”,就是云南省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川管理部原负责人周俊丞。今年2月,他因严重违法犯罪被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发时,从市管理中心调往县管理部担任负责人的他,履新刚刚8个月。

  陷入虚荣难自拔

  2012年从玉溪市某校团委书记岗位调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周俊丞,原本一切都挺好。

  “朋友们都羡慕我的工作,我的虚荣心也越来越强,觉得身边有人一直吹捧着才舒心。”因比同学早两年参加工作,每月有2000多元工资的周俊丞,能经常请同学吃喝玩乐,自然而然就产生了优越感,一门心思只想着攀比、想着怎么快速得到更多钱。

  先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部、归集部、提取部工作过的周俊丞,业务也愈发熟练,他发现公积金提取中存在用假材料套取的问题。发现问题后,他向单位领导作了汇报,提出“打假”,并阻止和查获了几十起用假材料套取公积金的行为,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称赞。但对于周俊丞来说,身陷囹圄的“伏笔”,早在“打假”时就已埋下。

  2016年的一天,周俊丞告诉朋友吕恒,自己有赚钱的办法,问他愿不愿一起做。而周俊丞所谓的办法,就是通过伪造材料的方式帮助他人套取公积金,并从中收取“手续费”。

  二人一拍即合。不久之后,他们便合伙通过假租房子的方式帮助他人套取了1万多元公积金,每人分得1000元“手续费”。

  这是周俊丞第一笔非法收入。自此,他从一名“打假”人变为一个造假之人。

  按规定,公积金提取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其中,租赁房屋能提取的公积金额度较小,因自建、翻建和大修住房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也不多见,如何才能使自己的“敛财路”顺利走下去呢?

  几次尝试后,周俊丞开始了更大的计划:以购房名义帮助他人提取公积金。“不容易被发现,而且可获得较高的手续费。”周俊丞说。于是,他与吕恒合谋后,买来了扫描仪、打印机等一套设备,通过扫描、修改等方式伪造购房合同和发票复印件模板,并私刻了市房管局、房地产公司等有关单位印章。

  准备工作就绪后,二人到处寻找“客源”。办理“新业务”第一天,周、吕二人就接了三单,共提取公积金34.99万元,收到“手续费”5.15万元,周俊丞分得2.24万元。钱来得如此容易,让二人欣喜若狂。此后每隔一两天,周、吕二人就能接到类似“业务”。

2019-06-26 12:09 发布 丨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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