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警一天处理4起高铁吸烟事件 专家建议严管重罚
郑州铁路警方一天处理4起高铁旅客吸烟案
专家建议对影响列车安全行为严管重罚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李艳红 石岩
资料图:列车工作人员向旅客做禁烟宣传。龚萱 摄
“高铁禁止吸烟!”7月27日,从郑州东开往广州南的G93次列车上,乘警长李河在车厢内巡查时,不断地重复着这句话。
“高铁上吸烟真的要被拘留、罚款吗?”一名旅客问道。李河回答说:“根据铁路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被公安机关处罚或被铁路部门现场取证认定的,第一次将纳入惩戒名单,限制乘坐火车为期180天,第二次将终身限乘。”
据李河介绍,他们近期处理了多起高铁吸烟案。
7月22日19时37分,由重庆西开往徐州东的G2206次列车停靠在郑州东站24号站台,乘客刘某在周围旅客异样的目光中,被列车乘警移交给郑州铁路公安局郑州铁路公安处郑州东站派出所民警。
原来,当日16时许,刘某抱着侥幸心理钻进10号车厢卫生间抽烟,触发了烟雾报警装置,导致此次高铁降速运行,列车乘警查明相关事实后,将其移交给郑州东站派出所处理。郑州铁路警方根据其违法事实和影响,对其罚款600元。
7月27日,《法制日报》记者从郑州铁路公安处获悉,7月1日至目前,已有12名在高铁上吸烟的旅客被处以罚款或被行政拘留,平均每两天就有一趟高铁因旅客吸烟导致车速骤降或慢行。
就在7月11日一天之内,郑州铁路警方处理了4起高铁旅客吸烟案。
7月11日18时许,由上海虹桥开往洛阳龙门的G1822次列车上,列车司机突然接到烟雾报警,高铁车立即制动降速,列车工作人员经过排查,在车厢卫生间内找到正在吞云吐雾的戴某,面对列车工作人员的劝阻,戴某不以为然,拒绝配合,被郑州铁路警方拘留5日。
同日,由郑州东开往温州南的G1968次列车,因霍某吸烟触发烟雾报警,导致列车降速,霍某被罚款500元;由义乌开往西安北的G1899次列车,因孙某吸烟导致列车降速,被拘留5日;由郑州东开往杭州东的G2397次列车,因庞某吸烟导致列车降速,被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