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从野蛮生长到逐步成熟(2)
在上海,《上海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实体医疗机构或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开办的互联网医院,可以开展常见病和慢性病患者随访和复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在福建,“互联网+远程诊疗”的收费有了明确的标准。其中,互联网医院复诊诊查费为9元15元/次,远程诊断的价格则为10元100元/次。
互联网医院的发展完善,有助于实现优质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也将为偏远地区患者带来便利。专家表示,在优质医疗资源相对稀缺的情况下,“互联网+”的赋能让优质医疗资源变得触手可及,让求医问药的过程更加轻松和便捷。
全流程监管确保安全
加速布局的同时,对于互联网医疗的监管也在加强。
据悉,为实现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全流程监管,江苏明确要求省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前,必须首先接入“江苏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该系统围绕互联网诊疗的事前、事中、事后3个阶段,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诊疗、护理、处方5个方面15类服务行为进行监管。医生的每一次问诊,开出的每一张处方,护士上门服务的每一次记录在系统上都有迹可循。通过预警系统,可及时干预违规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互联网医疗的质量如何保障?医疗纠纷如何解决?如何保证处方药的合理使用?对互联网诊疗行为的质控,成为互联网医院高质量运行的关键。此前,宁夏、福建、山东、上海等省份均公布了有关政策,对互联网医院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
对于开设互联网诊疗服务后各方的责任认定,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人此前表示,互联网医院是以实体医疗机构为依托设立的,责任的主体还是医疗机构本身。在监管方面,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线上线下统一监管。强化第三方平台的责任,并建立医疗责任的分担机制,防范化解医疗风险。
此外,针对互联网的特点和安全挑战,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在传统医疗服务监管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和新手段。如建立互联互通的电子病历系统,为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驾护航;建立药师审核平台,加强处方药审核和监管;通过大数据采集监管指标数据,让医疗行为和过程监管更加及时高效,为各级决策管理层提供动态监管和决策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