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还债却有钱购房,老赖购房遭拒后主动要求还款
没钱还债却有钱购房,老赖购房遭拒后主动要求还款:黄浦法院今公布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新民晚报讯 (记者 江跃中 特约通讯员 汤峥鸣)背负126余万元借款和利息没有还清,林某夫妇却斥资购买全幢花园住宅。事实上,夫妻俩都早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系统自动进行锁定,房产证无法办理,两人闻讯后不得不火速筹钱履行还款义务。近日,黄浦区法院发布执行工作白皮书,通报该院近3年的执行工作情况,并公布一批执行典型案例。
图说:黄浦区法院发布执行工作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陈琪 摄
联合惩戒效果明显
白皮书显示,2016-2018年,黄浦区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5402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99.08%;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11.3亿余元;对622件执行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救助金额达1171万元。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正发挥出立竿见影的效果。据介绍,早在2017年12月,黄浦区就率先在全区层面制定文件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同时拓展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合作,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银行贷款,乘坐火车、高铁,购置不动产等高消费行为,并在项目审批、企业设立、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方面予以限制。
在林某夫妇的案例中,两人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被黄浦区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后两人共同购买某全幢花园住宅,并于去年7月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经不动产登记系统自动比对,识别出两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故自动进行锁定。办理房屋转移登记遭拒后,两人立即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将两人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两人这才领到了房产证。
“限制当事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使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真正落到了实处,进一步发挥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动惩戒威力。”黄浦区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白皮书指出,在一些执行案件中,部分债权人在借款前,未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抵押物状态作实际调查,轻信借款人的形式材料;在借款过程中,未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抵押物状况、借款使用情况等进行跟踪监督,致使债权难以顺利实现。
白皮书中通报了这样一起执行案,某高新企业以其名下的一处房产为抵押,向蔡某借款。后该企业未能按期还款,蔡某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法院拍卖上述房产。但让执行法官瞠目的是,根据执行调查所查明的事实,这处抵押房产早在抵押合同签订前就已被拆除,而申请人蔡某在签订抵押合同时,也未对抵押房产是否存在进行调查。